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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采集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9-12-09 】

各学院(部)、部门:

为确保全校教职员工2020年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福利,需全校教职员工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、修改、新增。此次信息采集统一采取个人所得税APP报送方式,不再提交纸质表格。

报送说明:更新或下载最新版个人所得税APP,登录个人账户。2020年无修改变动事项的,需在2019年基础上进行确认操作(打开个人所得税APP-首页-“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”);2020年有修改变动事项的,在APP相关模块按系统操作提示进行填写;不符合扣除要求的信息进行删除操作。

报送要求:

1、可以预测在2020年发生的事项,如子女满3周岁、父母满60周岁等,需要现在一次性填报;

2、扣缴信息一经确认,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要修改,否则将导致多扣税;

3、为保证下月工资发放时享受附加扣除福利,请于20191220日前在APP内完成相关操作。

 

 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单晨阳  0312-5972090

 

 

 

 

 

财务处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1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