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机构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组织机构

组织机构

组织机构

财务处紧紧围绕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,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、以创建全国“文明单位”、学习宣传西部支教优秀群体、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,以“热情高效、严谨诚信、团结协作、务实创新”作为财务服务理念坚持教学优先,严格管理经费预决算,积极谋划,多渠道筹措资金,规范内部津贴,优先保障教学及本科培养经费投入,在教学日常运行、实践教学、教学改革与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大经费投入,为学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。

财务处是我校的一级财务机构,现有会计人员10名。其中高级会计师7 名。全处人员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坚持依法理财,遵守 “ 不找任何借口 ” 的行为准则,积极培育 “ 责任、敬业、诚信、执行 ” 四大核心理念,全面提升职工的凝聚力,建设自己特有的财务管理文化,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计财处将伴随着学校的改革和发展阔步向前。财务处进一步强化财务经营管理,切实履行职责,艰苦奋斗,团结奋进、开拓创新,在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,在一代又一代财会工作者的努力下,造就了一支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、团结务实、开拓创新、廉洁高效的财会队伍。近年来,财务处在院党委、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各项工作全面快步发展,制度建设与监控、单位经费预算改革、信息化建设、队伍建设呈现出鲜明特色,保证了学院教学、科研工作顺利进行,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。

1、原则。事事有人管,人人有专责,办事有要求,工作有检查,保证会计工作有序地进行。

2、岗位。财务处工作岗位分为处长、副处长、会计、制单、现金出纳、银行出纳、内部稽核、综合预算管理、基建财务、工资津贴核算、公积金管理、往来结算、固定资产、电算化系统管理、票据管理、学宿费管理、学生费用核算、会计档案管理等。

3、不相容岗位。根据财务处实际工作需要,可以一人一岗、多人一岗,一人多岗,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记帐、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、支出、债券、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,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;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和有价证券。




(数据更新至2018年11月06日)